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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培养单位: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温医大研〔2021〕31号)的文件要求,请各学院、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科学严谨做好组织工作,切实发挥其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筛选作用。

一、考核对象:2023级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往届补考核人员。直博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

二、考核时间: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通过之后(不少于6个月时间)才能进行。各学院、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本次中期考核时间,于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团结协作等五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者才可以进入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二)课程学习情况:导师、学院按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核查其课程学习及学分获得情况。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答辩:研究生就论文研究课题进展情况、文献阅读、论文发表等科研活动的情况进行答辩汇报。

四、考核程序

(一)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由研究生导师及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考核。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表》的内容逐项评分。

(二) 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1.学生自查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课程学习,开题,临床轮转,学术报告等),登录“学生服务系统”后在“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填写研究生个人总结一栏并提交保存(注:学生填写中期考核之前需已在系统中完成培养计划登记及开题报告登记,否则系统无法通过)。

(二) 导师登陆系统在“教师服务管理” --“培养”--“培养过程管理”--“学生中期考核审核”中审核并填写指导老师意见。

(三) 研究生在系统中打印中期考核表,并按规定时间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四) 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并给出评估结果。考核小组设工作人员2名,负责记录和整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双人双次审核考核结果。

(五) 学院主管院长审核。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考核小组对研究生逐个进行评议,并按学优秀、合格、限期修改、不合格给出综合考核成绩。中期考核优秀率不超过20%。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定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才可以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且满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六、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者,应事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经导师及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延期,且必须参加本学院6个月之内的补考核工作。

(二)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如休学时间为6个月,则参加学院在正常考核后6个月内组织的中期补考核,如休学时间大于6个月,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其毕业时间相应予以顺延。

(三)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需在导师所属学院完成不少于半年的临床或科研训练。

(四)导师必须对研究生本人的科研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真实进行检查,学院做好核查安排。

(五)导师、学院对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进行把关。

(六)各学院、各专业要充分重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温医大研〔2021〕3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评定结果由培养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并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对于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并做好督促整改。学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单位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评定表+评分表+记录表.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复审、补考核表.docx

 附件5:各学院中期考核时间安排汇总表.xls

 附件6: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巡查表.xlsx

 附件7: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xls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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